协会要闻
中国GIS协会会长、秘书长工作职责
一、会长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领导协会为发展产业服务;
2.主持召开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完成届任内的工作任务、目标;
3.督导协会办事机构、各专业委员会(分会)遵纪守法,确保协会工作安全、守信、有序;
4.审核批准协会的年度工作、重大事项、签发协会的重要文件,发布重要消息;
5.完成上级和主管部门交给协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副会长工作职责
1.协助会长履行工作职责;
2.按分工完成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3.在产业发展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正确履行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权力和义务,为协会工作出谋划策,每年为协会策划完成一个工作项目,如期参加协会有关会议;
5.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秘书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全面负责协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2.协助会长完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制订协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副秘书长开展工作,协调分支机构工作,加强协会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
4.负责协会的会员发展和组织机构建设,指导会刊和网站工作;
5.审核批准协会的财务预结算和重要工作项目,增收节支;
6.协调各方关系,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四、副秘书长工作职责
1.协助秘书长完成协会的日常工作;
2.按照分工,完成主管、分管的协会工作;
3.在产业发展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正确履行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的权力和义务,为协会工作出谋划策,每年为协会策划完成一个工作项目,如期参加协会有关会议;
5.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作目标
● 会长:对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届内、年内工作目标;协调副会长、秘书长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协会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协会日常工作汇报。
● 副会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所主管分管的工作;发展所在系统、部门或单位的会员;每年支持协会完成一项工作任务;如期参加协会有关会议。
● 秘书长:对会长和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协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协会工作任务的完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秘书长会议研究协会工作;每年向主管部门,每季度向会长报告工作。
● 专职副秘书长:全面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
● 兼职副秘书长: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所主管、分管的工作;发展所在系统、部门或单位的会员;联系副会长和分支机构开展活动;每年支持协会完成一项工作任务;如期参加协会有关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