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工程
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评审办法
(2018年12月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繁荣发展,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和技术的广泛应用,进一步规范地理信息工程建设,依据《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组织开展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的评审和奖励工作。
第二条 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是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工程的荣誉奖,评审对象为工程建设的业主单位、承建单位。
第三条 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由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自愿申报,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组织评审。
第四条 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项设置为金、银、铜奖。
第二章 工程评审的范围
第五条 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凡是以地理信息技术为基础,进行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项目资金总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优秀工程,均可参加评审。
第六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优秀工程评审范围:
(一)保密工程;
(二)已经参加过本项评审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方式及材料
第七条 申报方式
(一)工程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一般应联合申报,也可单独申报,但任何一方单独申报,均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申报单位须按规定要求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的工程名称中应包括工程的地域范围。
(三)在评审过程中如遇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由申报单位负责处理。
(四)申报采用网上申报,通过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网站(www.cagis.org.cn)进行申报。
第八条 申报材料
(一)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申报表;
(二)工程项目合同或任务书;
(三)工程质检、验收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四)工程受表彰证书复印件;
(五)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第四章 评审标准与程序
第九条 优秀工程在相应领域内应具有较大影响力,能起示范作用,具有国内同类工程的领先或先进水平。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设计科学合理;
(二)技术先进,符合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实施过程管理规范;
(四)质量优良;
(五)运行良好;
(六)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第十条 评审程序
(一)申报受理
(二)形式审查
(三)评审
1. 专家网评;
2. 会议答辩;
3. 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评审结果公示,异议处理。
第十一条 评审结果的发布与授奖
评审最终结果由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媒体发布,并在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大会上颁奖。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评审办公室负责受理评审的申诉、投诉、仲裁事宜。
第十三条 本评审办法由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负责解释。